公共实验平台工作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者:孙越作者:发布时间:2023-11-13浏览次数:10

公共实验平台负责生命科学学院内所有公用仪器的管理工作。每台仪器均由专人进行使用、培训、维护及管理。公共实验平台的正常运行,是学校生命科学领域教学和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

每位工作人员均有义务来维护平台的运行与管理,应遵守以下制度:

1、每位工作人员(包括固定人员、兼职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研究生、客座人员、辅助人员等)都应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公共实验平台的建设与管理,积极参与院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公益活动。

2、工作时间不得在公共仪器室内,从事聊天、会客、下棋、吸烟、带小孩等与教学科研工作无关的活动。

3、不得随便带外人进仪器室,更不得将本室仪器设备和药品私自给外人使用,如经发现,仪器室有权处罚当事者。

4、工作人员应对实验人员开放仪器培训,并审核其操作情况,在确实具备操作技能,并由实验人员提交课题组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安全操作承诺书》后,方能给与仪器操作权限。

5、仪器室内公用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挪动位置,更不得带出仪器室,如确因特殊情况(野外、温室取样等),须经各仪器分平台负责人同意方可带出,并负责保管,安全带回。

6、仪器室钥匙和门卡为进入各室之通行证,不得自行配制。钥匙的持有者应对实验室的安全负责。领钥匙或门卡时,要向各仪器分平台负责人说明原因并登记,钥匙或门卡丢失要及时报告。

7、工作人员应加强仪器的日常保养和定期检查,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须立即记录具体情况并及时联系维修。同时应积极开发新技术新方法,提升教学及科研服务水平。

8、工作人员如有违反学校、学院及平台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含仪器分平台制订的制度),公共实验平台管理委员会有权进行批评教育以至处罚。

 

 

 

公共实验平台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