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3年出台的《南开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单位就业的实施办法》,对到中西部基层就业的毕业生进行奖励,奖励采取申请制。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附件一)、汇总表(附件三),学院进行审核推荐盖章,同时提交单位证明(附件二)。西部计划、南开大学支教团(学生无需通过学院申请)、部分中西部地区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美丽中国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项目学生均属于可申请范围。
材料提交:在6月6日上午10:00前将申请表和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要交原件)交到A103-2,电子版申请表、汇总表发送到smkxxyy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