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方针,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激励广大高校学生积极投身各类创新创业实践,全面提高大学生的创新水平和创业能力,培育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 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0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津教基字〔2020〕7号)和南开大学团委《关于评选2020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院推荐参评2020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11月13日。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美丽校园建设;
(4)本学年内未受过处分。
(5)历年申报且获得奖项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6)科研成果的子项目申报奖项无效。
(二)具体条件
1.创新奖学金。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参加学科竞赛,成绩优异;参加重大科研项目,作出较大贡献;获得专利;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全国和天津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优异成绩。
2.创业奖学金。具有创新创业精神与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创业项目在高校众创空间内运行良好;在各类创业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申报创业奖学金可延伸到毕业五年内的学生)
三、时间安排
(一)提交申报材料。请有意愿申报的同学于11月11日中午12点前提交申报材料。学院将遴选出一名创新奖学金和一名创业奖学金候选人报学校。两个奖项不可兼得。
(二)组织集中评审。校团委将于11月16日至11月20日之间,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每类别确定5人作为南开大学报送天津市推荐候选人。
(三)公示。校团委将于集中评审后对推荐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1月11日中午12点前提交以下材料至院团委。纸质版送至生物站A103-2由佳老师。电子版发送至youjia@nankai.edu.cn。
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1. 电子版:《2020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插入电子一寸照片)
2. 纸质版: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如:企业注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电子版:4000字以内个人总结材料
共青团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南开大学委员会
2020年11月9日
津教基字〔2020〕7号 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 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0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2020年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