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 2023 年本科生辅修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3〕31 号)文件规定,现将“生命科学学院关于2022年本科生辅修工作细则”和“辅修培养方案”予以公布。
学生在校期间,修满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同时获得辅修专业30学分(含)以上,颁发辅修证书;在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总学分(50学分),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5月11日
根据《关于开展 2023 年本科生辅修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3〕31 号)文件规定,现将“生命科学学院关于2022年本科生辅修工作细则”和“辅修培养方案”予以公布。
学生在校期间,修满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同时获得辅修专业30学分(含)以上,颁发辅修证书;在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总学分(50学分),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