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 2024 年本科生辅修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4〕15号)文件精神,现将《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度本科生辅修工作细则》和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辅修培养方案予以公布。
依据学则及学校、教务部关于本科生辅修工作的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修满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同时获得辅修专业30学分(含)以上,颁发辅修证书;在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总学分(50学分),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其他未尽事宜,请各位同学参见附件内工作细则及培养方案。
如有疑问,请联系022-22358897,生命科学学院教学培养办公室。
生命科学学院教学培养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