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废弃物管理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生命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09-11-04浏览次数:5359

    为保护我院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安定和谐的工作局面、创造良好的学习、科研环境。根据国家、天津市及学校有关环保、安全的相关规定,我院决定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废弃物处理的管理工作:

一、学院统一为各实验室配备盛装废试剂的塑料桶、感染物专用垃圾袋、传染物专用垃圾袋、损伤性废物专用垃圾袋及损伤性废物专用塑料桶、空试剂瓶专用编织袋。并配备专人负责各实验室废弃物收集处理。

二、各实验室请将废试剂分类装入专用塑料桶(有机溶剂、含卤素液体等),并安排专人负责登记注册,将倒置在桶内的废试剂按名称、性质及倒进的时间分别进行登记。各实验室必须在桶上显著位置注明实验室负责人和桶内主要试剂名称。洗液由各实验室进行中和后自行处理。盛装废试剂专用塑料桶和废试剂登记表由学院派人负责回收,该桶为一次性使用,回收后配发新桶。

三、各实验室请将无传染性的废弃物放入配发的感染物专用垃圾袋,该垃圾袋由学院派人负责回收,任何实验室不得私自处理。

四、各实验室请将有传染性的废弃物(包括含转基因物质的实验废弃物)放入配发的传染物专用垃圾袋,该垃圾袋在学院回收前必须经高压灭菌消毒,没有经消毒者不得交给回收人员。

五、各实验室请将针头、玻璃碎片等损伤性废弃物放入损伤性废物专用垃圾袋及损伤性废物专用塑料桶。该塑料桶为永久性使用。

六、剧毒药品、易燃、易爆药品(如:金属钾、金属钠等)应按正常方法进行单独处理,处理时应与院办公室联系,不得将以上药品和其它试剂一起混放。

七、各实验室请废弃空试剂瓶装在编制袋内,由学院派人回收,任何实验室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带有残液的试剂瓶随意丢弃在垃圾箱内或私自处理,更不能私自倒进下水道内。

八、实验动物尸体由各实验室存放在本实验室指定冰箱,学院派人负责回收。

九、学院聘请专人回收实验室废弃物,袋装废弃物两星期回收一次。液体废弃物和废试剂瓶容器装满后请与院办公室联系(23502705),院办公室派专人回收。实验动物尸体回收时间由学院办公室具体通知。废弃物回收后学院委托专业公司负责处理。

十、生产安全关系到每个师生的健康,重视安全是对生命的尊重,请各实验室负责人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做好此项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做好废弃物的处理工作,积极配合学院把此项工作做好,形成一种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

十一、院办公室将加大此项工作的管理力度,对拒不执行规定的人员进行严厉的批评和处罚。

 

                                                               生命科学学院

                                                              2008年12月30日

 

 

附件:实验室废弃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