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离校、派遣手续办理、毕业典礼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布时间:2015-06-04浏览次数:2702

一、离校手续办理:未办理离校手续者视为本人放弃参加毕业典礼。

1毕业离校手续单》手续 研究生请于68日上午8点半-11点半和下午2点半-5点,到生物站A108领取《毕业离校手续单》研究生须完整填写《毕业离校手续单》,到图书馆办理欠书欠款结清、毕业论文电子文件提交确认等手续,最后于19日上午8:30-11:30到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办理研究生院、注册中心规定的其他手续,并持研究生证开具火车票半价证明。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者请委托他人代办。离校手续单中“是否参加毕业典礼”的选项将作为统计参加62629日学校硕博毕业典礼名单的重要依据,这将会影响全校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顺序,因此请务必认真填写。办理齐全后于19日下午2点将《毕业离校手续单》交到由佳老师和王兰老师处。

2. 图书馆离校手续  研究生持校园卡、《毕业离校手续单》和《论文审核合格回执》到图书馆中心馆(新馆)二楼总服务台办理离校盖章手续。图书馆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时间:周一至周五、周日早800-2200;周六早800-1730,中午不休息。注意事项: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前,请提前归还所借图书;《论文审核合格回执》请到图书馆中心馆(新馆)509-510领取;论文提交事宜,请咨询数字资源部电话:23509442

3.总体流程为:图书馆、注册中心盖章――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毕业资格审核――加盖培养办公室离校专用章、学生证注销章――将离校手续单交回所在学院。

4.所有2015届毕业研究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为了不影响毕业典礼前的大量筹备工作,因故未按时办理者,一律在毕业典礼全部结束后方可补办,并同时领取毕业证书。

5.19日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当天,研究生院会将毕业典礼参会情况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请注意查询。如有遗漏,请携带离校手续单原件于623日在行政楼208补办,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6. 转党团关系

1)党组织关系。详见学院网站学工在线“有关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的最新通知”。

2)团组织关系。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由各学院(中心、所)团委自行办理。

7. 清退“一卡通”余额  毕业生“一卡通”由本人保留,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将于7月初注销相关使用功能,并将卡内余额统一打到交行太平洋学子卡中。具体事宜请关注学校主页或一卡通系统网站(http://ecard.nankai.edu.cn)通知(咨询电话:23508231)。

二、派遣手续办理

1.就业的毕业生在学校毕业典礼后到所在学院领取报到证,出国的毕业生到所在学院领取落户证明。

2.户籍关系办理:625日开始办理(节假日除外),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办理地点:西区公寓5号楼1门。所有应届毕业生需持报到证、身份证到户籍科办理相关手续。延期毕业生户籍办理流程请咨询户籍科。具体事宜以户籍办公室通知为准(咨询电话:2350981623507997)。

户籍关系办理注意事项:

1)凡是把户口放到天津市人才市场的同学必须提前办理天津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凡是与本学院其他同学有重名的同学,请注明籍贯,然后再开迁移证。

3)若还不确定户口迁移地址,请不要登记解决户口地址,暂不开迁移证,否则户口恢复需半年时间。

4)毕业生需将放在自己手里的户口页归还到南开大学户籍办公室,未归还户口页的学生不能办理户口迁移。

5)毕业生需在学校登记户口迁往地址,由学校统一到公安局办理,未在学校登记的毕业生不能办理户口迁移。

6)未能及时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毕业派遣时在户籍办登记,时间为77-10日,参加第二次毕业派遣。

三、暂不就业、待就业毕业生

毕业前无法落实就业单位的研究生,并可在20151231日前落实就业单位的,请于201591日至1231回校,经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出具证明,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四、申请变更就业单位(改派) 跨省变更就业单位的,须在2015716日至1231将有关材料报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经审核并开具介绍信,由本人到天津市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不跨省变更就业单位的,携有关材料到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有关负责部门的变动通知为准。

   五、校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安排   

场次

时间

地点

参加单位

硕士典礼

626830

体育中心

全体2015届硕士毕业生

博士第一场

629830

学生活动中心田家炳音乐厅

数学所、数学学院、组合数学中心、生科院、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化学学院、物理学院、泰达物理、泰达生物、环科院、医学院、药学院

说明:

1. 以上安排若有变动,以变动通知为准。

2. 所有学生(包括在职博士研究生)须办理过离校手续方可登台参加典礼

3. 各单位参加典礼的学生名单将以办理离校手续时“是否参加毕业典礼”的标注为准。毕业生在已选择参加毕业典礼后如因各种特殊原因无法准时出席,请各学院负责老师委托专人代其上台领取证书。

4.春季毕业研究生若参加毕业典礼,请各单位于618日前将名单(含学院、姓名、学号、专业、导师等信息)报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人:吴翔,电子邮箱:xwb@nankai.edu.cn,联系电话:23505316)。

5. 已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的委培、定向的研究生均可参加毕业典礼,但根据有关规定,学校为学生本人发放相关证明,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寄交原单位人事部门。

6. 各单位毕业生须按要求参加典礼,参加典礼时应着装大方,仪表整洁,听从指挥,遵守会场纪律;典礼期间,欢迎家属观礼,但须遵守会场秩序,服从典礼工作人员安排,典礼开始后,不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出入典礼现场,若有违反者,将请离现场。

7. 请各单位研究生辅导员组织本单位参加典礼学生提前集合(硕士典礼提前90分钟集合完毕,博士典礼提前40分钟集合完毕),并务必提前15分钟场完毕;学生入场后对号入座。

 

7月2日中午12点前,硕博毕业生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