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作者:教学办公室发布时间:2015-07-07浏览次数:3023

转发学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15年修读双学位、辅修接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修读双学位、辅修接受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规定,在允许在校本科生跨专业选课的基础上,实行主、辅修和双学位制度。现将本年度此项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根据本单位教学条件的具体情况,拟定接受修读双学位、辅修学生的人数,并予以公布。

二、学生应选择一个分属不同类别的专业(详见《学则》主辅修专业分类表)作为辅修或双修专业。申请辅(双)修的学生在本学院领取申请表一份,填写志愿后,由主管教学院长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生将本人申请表和成绩单送交拟修读双学位或辅修专业的学院。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三、接受学院于7月11日至7月15日集中进行审核。各单位可制定接受细则,审核时,在本单位接受能力允许的前提下,要充分考虑申请学生的特长、爱好,使确有专长和学有余力的学生得到更多的学习机会。

四、接受学院确定学生名单后,于7月17日将接受双修、辅修学生名单汇总表一份(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交教务处教务行政科备案,学生申请表留存接受学院备案。

五、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修读双学位、辅修申请资格审核工作,申请主辅修原则应为一、二年级在校生,每名学生只能选择申请1个辅修或双学位专业。因学校教学条件变化的限制,在两校区运行初期,暂时无法实现两校区分别开课,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根据各自专业情况,认真考虑辅(双)修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远距离跨校区上课的困难,谨慎申报。对申请辅(双)修的学生,依据《学则》第三十一条,允许学生申请自修。凡申请自修的学生,应当在本门课程开课后两周内向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任课教师、开课学院批准后报学院备案。学生自修取得的学分必须完成教师规定的作业、实验、实习等教学环节,参加教师规定的教学活动和各种考核,经考核及格者,可取的该课程学分。

六、各学院要告知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取得双学位的处理办法按照相应年级的《学则》要求做不同处理。                                  

                                                  教 务 处

二○一五年七月六日

 

生科院学生申请外院专业双修、辅修注意事项:

1.学生可在一年级或二年级申请修读双学位、辅修。入选生物伯苓班的学生,在学期间不允许修读双学位。

2.申请修读双学位、辅修的学生,原则上应按照正常的教学计划安排修读主修专业的ABC类必修课,且不得有重修课程。

3.优先保证主修专业的学习。学生不得在同一开课时间选修两门以上课程,当主修与辅修或双修专业选课时间出现冲突时,应先保证主修专业的课程学习。

4.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四年学习期满,学生符合主修专业毕业标准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仍未修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应修学分的,如未申请(或无法)延长修业年限,应毕业离校,不得继续修读辅修专业课程。

 5.学生在二年级时,可申请天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的双修。每名学生本科期间只能选择一个辅修或双修学位专业。即本次申请获得辅修或双修资格后,无法申请双修天大工商管理。

6.如中途由于各种原因不能继续辅修或双修的同学,请到辅修或双修学院办理退修申请,签署同意后,学生再回主修专业学院办签署意见。特别注意:双辅修学生,如果有退修的打算,要在每个学期开学选课系统开放补退选截止日期前办理退修手续,学期中或者期末禁止申请,如无故不参加考试,以零分计。

7. 学生下载附件辅修或者双修的申请表,申请修读专业一栏中计划修读学分填写“按教学计划”,携带申请表(一式两份)到生科院教学办(生物站A104-1),打印学生成绩单,并由教学办填写“学生所在院系意见”将填好院系意见的两份申请表和成绩单;7月10日之前学生提交到辅修或双修专业所在学院教学办(申请条件等相关信息请咨询对方学院)。

南开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申请表.doc

南开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申请表.doc

 

申请生科院相关专业辅修、双修注意事项:

1.2015年生科院各专业接受修读辅修学生人数如下:生物科学专业2人,生物技术专业7人。

2.生科院仅接受其他学院学生的辅修申请,根据学生辅修成绩,二年级时学生可以申请辅修转双修;原则上不再接受直接修读双学位申请。

3.生科院专业辅修计划: 生物科学辅修必修课.pdf  生物科学辅修选修课.pdf

                              生物技术辅修必修课.pdf   生物技术辅修选修课.pdf

                       仅供参考。 

        

                                                                  生命科学学院教学办公室

二○一五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