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通知】个人转移党组织关系流程

发布者:张磊作者: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发布时间:2018-04-09浏览次数:8109

       毕业生党员或离职教工需要及时将党组织关系从南开大学转至所去单位,个人办理党组织关系流程如下:

       (1)询问转去单位,确定党组织关系接受单位名称和上级党组织单位(抬头)名称;如果是毕业工作后或毕业一段时间后回学校转移党组织关系的,请提供毕业后收入情况说明(模板如附件1),并提供工资收入详单(模板如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人事公章,用于计算党费;毕业后从事博士后工作的,根据工资收入自愿确定缴纳党费基数。

       (2)询问转去单位,是否能够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组织关系线上转接,确定转入党组织信息及具体接收时间。

 

        党组织关系转出之后务必将“回执联”快递邮寄回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党委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党委(生物站A106) 邮编:300071; 电话:022-23502989

        补充说明:如果不能亲自过来办理的,可以委托一名本院党员来办理。需要携带的材料:       

委托书一份(模板请见附件3);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如组织关系转移确实存在困难,可将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存(保留)学校申请表》(附件4)。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其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

       (4)出国留学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家乡所在地的村、街道或档案人才代理机构。也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存(保留)学校申请表》(附件4)、《党员出国停止组织生活审批表》(附件5)。

       (5)继续在本院升学的毕业生党员无需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附件1毕业后收入情况说明模板.doc

附件2:工资收入详单.xls

附件3委托书.doc

附件4:南开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存(保留)学校申请表.doc

附件5:党员出国停止组织生活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