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天津市大学生实习 “扬帆计划”选拔招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禹秋成作者:发布时间:2021-05-07浏览次数:1816

各位同学

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团市委在全市高校中开展2021年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现就我校实习学生选拔招募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目的

坚持立德树人”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和育人功能,选拔优秀大学生到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实习,深入了解国情政情社情,深切感受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面貌,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就业核心竞争力,帮助大学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实习时间

根据实习单位提供岗位需求,可分为春季实习(46月)、暑期实习(7-8月)、秋季实习(9-12月)。其中,春、秋季实习可与相邻寒暑假相连,将实习期延长至半年。如实习双方达成一致,可将实习贯穿全年。

春、秋季实习学生每周到岗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

暑期实习的学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天实习。

三、实习单位

(一)政务实习

市、区两级党政机关

(二)企事业单位实习

市内部分事业单位、部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四、实习内容

1.体验学习通过实地体验了解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运转情况、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和工作作风。

2.业务实践:亲身参与实习单位的具体业务工作,各实习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为学生安排具体工作内容。

3.工作交流:参加实习单位内部集体活动,与实习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互动

4.分享传播:实习学生在个人及学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校园媒体、大众传媒中撰写实习体会和交流分享,向社会展现实习单位的工作作风和良好形象。

5.总结提升:实习结束后撰写实习工作总结,对实习工作的经验和不足进行分析和总结。

五、招收对象

面向我校招收在校大学生,重点为高年级本科生和研究生。

六、基本要求

实习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保密意识。

2.具有较好的理论功底、文字表达能力和网络办公能力。

3.学生本人具有参加本次实习计划的意愿,并能够保证实习时间,全程、全心参与实习工作。

4.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七、选拔流程

1.学生根据实习单位的实习岗位情况(见附件)进行自主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每张报名登记表仅限填写一家实习单位(报名同一家单位内多个处室岗位的填写在一张表格中即可),报名多个单位的请分别填

2.学院团委对报名学生做好资格查和政治把关,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盖章。并于5月1118:00打印好报名登记表送至生物站A103-2,报名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kskywork@163.com,主题为:扬帆计划+姓名。

3.报名同学5月14日当天下午前,前往生物站A103-2取回校团委审核并盖章的学生纸质版报名表

4.报名学生拿到盖好章的报名表后,第一时间将报名表(扫描成PDF文件)以及相关支撑材料(如有发送至实习单位邮箱,文件请命名为“扬帆计划+学校名+本人姓名”

5.实习单位根据学生申报材料情况,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通过面试审核等方式,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八、其他事宜

1.请学院团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动员推荐优秀学生参与实习计划并做好对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指导学生保质保量完成实习任务,充分展现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2.实习单位为学生创造开展实习工作的各项条件,对学生在单位就餐等提供必要的支持,有条件的可以提供一定实习补助,单位应为实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习结束后为学生提供实习鉴定或证明。

3.如学生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实习时,请至少提前一周告知实习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并请学校团委出具相关证明。


附件一:2021年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报名表.doc

附件二:2021年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报名汇总表.doc

01市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xlsx

02区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xls

03部分企业.xls


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