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开大学本科生辅修管理办法》(南发字【2021】61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修满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同时获得辅修专业30学分(含)以上,颁发辅修证书;在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同时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总学分,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附件2:生命科学学院2021-2022学年接收辅修专业计划表.docx2021 生物科学(辅修).pdf2021 生物技术(辅修).pdf
生命科学学院关于2022年本科生辅修工作细则
为满足学生学习兴趣,尊重学生意愿,促进人才培养,保证本科生辅修和双学位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南开大学本科生辅修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一条本科生辅修工作按照优先性和程序正当性原则执行
1、优先性原则。学生所在专业为主修专业,学生应优先保证主修专业学习。如学有余力,学生在学习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根据自己兴趣和学校教学条件,可再选择一个分属不同类别的专业(详见《学则》主辅修专业分类表)作为辅修专业。
2、程序正当性原则。生命科学学院接收辅修学生严格执行本工作细则,辅修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第二条 生命科学学院接收辅修条款
生命科学学院辅修专业包括生物科学和生物技术,每个辅修专业接收名额不超过10人。
接收专业 | 生物科学 | 生物技术 |
拟接收人数 | 2021级5人 | 2021级5人 |
2020级5人 | 2020级5人 |
根据申请人必修课学分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接收辅修人选,辅修人选无必修课挂科。
取得辅修资格的学生,如果中途学习遇到困难或因其他原因难以修完辅修专业的课程,应在每学期期末选课之前向辅修学院申请停止辅修。
第三条 本细则未及情况,按照南开大学本科生辅修相关文件和生物伯苓班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本细则由生命科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解释。
生命科学学院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