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各产业链需求信息表及人才政策

发布者:禹秋成作者:发布时间:2022-10-17浏览次数:10

襄阳市人才政策摘要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区域性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襄阳市重磅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  加快建设区域性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以及《隆中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智汇襄阳”计划实施办法》《隆中青年英才计划实施办法》《襄阳市人才分类服务保障暂行办法》《襄阳市人才安居保障办法》《襄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办法》《襄阳市“襄才卡”实施办法(试行)》等7个配套办法。

一、隆中人才支持计划

【支持对象】

围绕全市“135”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来襄创业或与本地企业联合创新。项目团队和申报企业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团队由1名技术带头人和3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位2年以上;核心成员应主要为企业内部研发人员,与团队带头人在项目、产品等方面至少有2年以上稳定的合作基础。其中,创业团队带头人一般应为企业主创人员并担任企业重要职务,且在企业持股20%以上。创新团队带头人为外聘的,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具有相当于教授职称(40岁以下可放宽为副教授职称),或在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项目团队一般应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高技术含量的科技成果,项目核心知识产权归属外部合作机构或专家的,项目申报企业应经过合法程序获得授权使用。项目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较大市场潜力,并能够迅速实现产业化。

(三)项目申报企业资产负债率合理,经营运行状况良好,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技术创新体系完善,有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基础条件;有明确的创新项目、技术指标、研究方案、人才培养计划、阶段性自主知识产权和标志性创新成果目标;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符合以下情形的,可考虑优先支持:

1.符合我市重大发展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成果的顶尖型产业领军人才团队;

2.已在国内相关领域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或展现出明显的行业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的;

3.已有风投机构、创投机构股权投资的;

4.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团队式创业项目,或在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回襄创业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支持政策】

(一)政府无偿资助。坚持“逐年遴选、梯次培育、分期资助”,对入选项目团队进行无偿资助。第1年入选项目团队设为C类,给予50万元经费支持;第2年对C类项目团队进行第二次遴选,入选的设为B类,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第3年对B类项目团队进行第三次遴选,入选的设为A类,给予200万元经费支持。

(二)项目股权投资。入选项目需要融资的,由襄阳科创天使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熟期的单个企业,投资金额原则上最高分别可达100万元、300万元、2000万元,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30%。

(三)产品应用支持。编制襄阳市人才项目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推动入选项目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的政府首购应用,促进科技人才的产品变商品。

(四)项目成长激励。创业团队在襄创办高成长性企业,在项目实施期内连续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0%以上且第3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企业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不含关联交易等)的2%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成长奖励,奖励额度不超过项目创造的地方贡献度。

(五)人才股权激励。鼓励企业对隆中人才支持计划团队核心成员实施股权激励,认股资金不足的激励对象可向襄阳人才发展集团申请临时性周转资金。

(六)专业机构引才奖励。鼓励风投机构和基金公司将其孵化培育、投资入股的项目引荐到襄阳落户,推荐引进的人才团队入选隆中人才支持计划、在襄落户后,按本年度创造的地方贡献度30%比例奖励风投机构和基金公司,连续奖励3年。

(七)创投机构奖励。创投机构在襄设立创投基金对隆中人才支持计划初创类项目进行股权投资一年以上的,对创投机构给予实际投资额10%、最高100万元奖励。

(八)“一事一议”支持。对新引进的符合我市重大发展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顶尖型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量身定制支持政策。其中,政府综合资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对通过尽职调查的,相关产业基金可给予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40%的投资支持,股权投资最高可达1亿元;对产业发展有重大贡献、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项目,可实行滚动投资。

【申报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委人才办:0710-3511681转8439;登录“汉江科联网”申报。

【政策依据】

《隆中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二、“智汇襄阳”计划

(一)支持企业引进人才

【支持对象】

市区(不含襄州区,下同)企业及全职引进的人才。

【支持政策】

1.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采取“一事一议”予以支持,省级领军人才、市级拔尖人才每人分别一次性发放30万元、20万元生活补贴(均为税前)。

2.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每人发放18万元生活补贴(税前,分3年,按月发放)。

3.企业全职新引进的毕业5年内的硕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分别发放7.2万元、3.6万元生活补贴(均为税前,分3年,按月发放)。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比照硕士研究生执行,具有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比照全日制本(专)科生执行。

4.支持企业全职引进外国专家,对经批准新引进到我市、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合同(协议)的经济技术类专家(符合B类以上),经认定后按每人3万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

5.企业全职新引进的省级领军人才以上人才和职业经理人,税前薪金达到上年度全市全部职工年平均工资6倍以上、到岗工作并在襄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照企业年度实际支付人才薪酬的30%给予补助,每人补助累计最高30万元,补助最长期限为3年(按年度发放)。

6.开展“人才强企”建设活动,对入选的“十强”企业发放引才补助,补助标准为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1万元/人、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3000元/人、全日制本科生1000元/人。

【申报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委人才办:0710-3511681转8439(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人才强企”建设)

市人社局人才中心:0710-3605073(全日制本专科生)

市科技局对外合作与外国专家科:0710-3511602(外国专家)

【政策依据】

“智汇襄阳”计划实施办法》

(二)支持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

【支持对象】

市直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支持政策】

1.新引进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层面“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2.全职新引进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在襄首次就业、并按规定在襄缴纳社会保险,每人发放18万元生活补贴(税前,分3年,按月发放)。全职新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紧缺专业高层次人才,在襄首次就业、并按规定在襄缴纳社会保险,经认定后每人发放7.2万元生活补贴(税前,分3年,按月发放)。

【申报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委人才办:0710-3511681转8439

【政策依据】

“智汇襄阳”计划实施办法》

(三)人才培育激励

【支持对象】

市区企业、市直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以及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支持政策】

1.鼓励企业与在襄高校(技工院校)联合订单式培养应用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对毕业后全职到订单企业工作、正常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订单企业培养补助。

2.人才在襄申报入选国家、省级重大人才工程(计划)的,分别按照国家、省资助金额的2倍、1倍给予资助(税前);在襄申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以及湖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按照实际获奖金额的2倍、1倍给予奖励(税前)。

3.引进人才在襄入选国家、省级重大人才工程的,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申报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委人才办:0710-3511681转8439(配套奖励资助)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0710-3607527(订单培养补助)

【政策依据】

“智汇襄阳”计划实施办法》

(四)创新平台建设资助

【支持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纳税关系等均在襄阳市的企业。

【支持政策】

对企业新建的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按照《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襄发〔2020〕12号)规定落实扶持措施。

对企业新建的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海智计划工作站,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资助,建成之后先拨付50%资助经费,一年后对企业投入、知识产权、经济效益等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为良好以上等次的,拨付剩余资金,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摘牌。

【申报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科:0710-3552395(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

市科协院士专家联络服务中心:0710-3213215(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

市科协学会部:0710-3213203(海智工作站)

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0710-360744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政策依据】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  加快建设区域性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实施意见》

“智汇襄阳”计划实施办法》

三、隆中青年英才计划

【支持对象】

在襄阳市内企业、事业单位、专业合作社等新经济组织全职工作1年以上、35周岁以下(公共卫生领域等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38岁以下)的优秀青年人才,每年选拔培养不超过30名。

【支持政策】

入选人才培养周期为5年。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产业领域人才每年资助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人才每年资助3万元,并在科研项目、导师指导、培训锻炼、成长晋升、荣誉激励等方面给予支持。

【申报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团市委组织部:0710-3575218

【政策依据】

《隆中青年英才计划实施办法》

四、人才安居保障

(一)人才驿站

【支持对象】

1.为来襄求职应聘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院校)高校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技能人才;

2.“双一流”高校在读,来襄开展社会实践的学生;

3.来襄为企业开展短期服务的专家;

4.与在襄重点企业开展短期合作的襄阳市以外人才。

【支持政策】

短期免费入住人才驿站。

【申报受理部门及申报方式】

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团委等部门;登录“襄阳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申报。

【政策依据】

《襄阳市人才安居保障办法》《襄阳市人才驿站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二)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支持对象】

《襄阳市人才安居保障办法》施行后,新在襄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3年内的人才(不向前追溯,不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按规定在襄阳缴纳社保,本人(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近5年内无产权房出售交易记录。

【支持政策】

符合条件的人才在襄阳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申领一次性购房首付款补贴券,按照补贴券面值对人才购买商品房首付款(或全款)进行补贴。其中,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实行“一事一议”;省级领军人才、市级拔尖人才分别发放15万元、12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税前);高层次人才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发放12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税前),其他人才发放8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税前);基础人才中,全日制本(专)科生发放6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税前)。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比照硕士研究生执行;具有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比照全日制本(专)科生执行。

【申报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委人才办:0710-3511681转8439

【政策依据】

《襄阳市人才安居保障办法》

(三)公积金贷款

【支持对象】

符合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申领资格的人才、“襄才卡”持卡人。

【支持政策】

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购买首套、首贷自住住房的,可按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2-2倍系数申请贷款。

【申报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直属营业部及各城区管理部、县(市)办事处

政策咨询: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

【政策依据】

《襄阳市人才安居保障办法》《襄阳市“襄才卡”实施办法(试行)》

(四)租住人才公寓

【支持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基层人才及以上人才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具有引进单位招录、聘用、任职文件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

2.本人(及配偶)在市区无任何形式的自有房产,且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房改房、集资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等);

3.在市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不受限制,中央、省属在襄单位可根据社保缴纳实际情况确定)。

【支持政策】

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在襄工作期间免租金入住;省级领军人才、市级拔尖人才免租金入住3年;高层次人才、基础人才需按规定标准全额缴纳租金。市级拔尖人才以上层次人才配租时不受户型面积限制,高层次人才配租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30㎡,基础人才采取合租和单人配租相结合方式,人均配租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0㎡。人才公寓租期一般不超过3年。对于有实际困难确需续租的,实行一年一续,原则上最长不超过2年。

【申报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委人才办:0710-3511681转8439

【政策依据】

《襄阳市人才安居保障办法》

(五)购买人才公寓

【支持对象】

对襄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人才,且本人(及配偶)在襄阳市区无任何形式的自有房产,且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房改房、集资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等)。

【支持政策】

经认定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照购买时市场价的80%购买一套人才公寓,取得共有产权。其中,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购买人才公寓享受优惠价格的面积不限;省级领军人才、市级拔尖人才、高层次人才、基础人才享受优惠价格的面积分别不超过140㎡、120㎡、100㎡、80㎡,超出部分按市场价计算。

【申报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委人才办:0710-3511681转8439

【政策依据】

《襄阳市人才安居保障办法》

(六)赠予人才公寓

【支持对象】

对襄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

【支持政策】

经认定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可获赠一套人才公寓共有产权。

【申报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委人才办:0710-3511681转8439

【政策依据】

《襄阳市人才安居保障办法》

五、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

【支持对象】

在襄阳市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以下类别:

(一)经认定为市级拔尖人才及以上层次人才;

(二)隆中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团队带头人,隆中青年英才计划入选者;

(三)市委专项引进的紧缺人才;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

(五)中央和省要求纳入范围的其他人才。

【支持政策】

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根据个人申请,按照属地原则和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

【申报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委人才办:0710-3511681转8439

【政策依据】

《襄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办法》

六、“襄才卡”服务

【支持对象】

在襄阳市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柔性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协议,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或自主创业的人才。其中,“楚才卡”A卡持卡人,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可以申领“金卡”;“楚才卡”B卡持卡人,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省级领军人才、市级拔尖人才和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可以申领“银卡”。

【支持政策】

(一)“金卡”“银卡”持卡人在襄阳市内可享受以下服务:

1.出入境和停居留服务。中国籍持卡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办理出国(境)证照,外籍持卡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办理签证、居留许可、永久居留业务时,由相关部门提供便捷服务。

2.落户服务。中国籍持卡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住所地或工作所在地办理落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3.政务服务。持卡人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商事登记、行业许可、资质审批、公共法律服务等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政务服务事项时,可享受专人指引和快速通道服务,优先办理。

4.入职服务。持卡人可通过特设岗位引进聘用到事业单位,其薪酬可不受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科研服务。持卡人申报国家、省和市级有关科研项目时,予以优先推荐;可免费享受科技查新、科技咨询、知识产权咨询等服务。

6.职称评审服务。持卡人参加职称评定,可根据人才类别通过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定绿色通道直接申报相关专业高、中级职称。

7.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持卡人提供“人才贷”等信贷产品和服务,在贷款额度和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持卡人创新创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将其符合条件的贷款业务纳入“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范围。

8.涉税服务。持卡人办理有关涉税事项时,可享受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绿色通道服务。

9.通关服务。持卡人从境外进口科研、教学及自用物品,优先办理通关手续。

10.机动车驾驶服务。持卡人办理机动车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驾驶证申领审验补换时,享受便捷服务。

11.医疗保险服务。持卡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2.配偶就业服务。持卡人配偶愿意来襄就业的,由持卡人所在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协助解决,人社部门做好就业创业服务。配偶属于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按照“身份对等、单位层级对应、双向选择、统筹调配”原则,由相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规定协调办理。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所在地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

13.养老服务。持卡人的直系亲属需在市内养老的,可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或优先安排入住辖区公办养老机构。外籍持卡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申请延迟退休,按规定延长缴费。

14.安居保障服务。持卡人可按规定入住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购房首付款补贴券、购买人才公寓或获赠人才公寓共有产权等政策;外籍持卡人可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享受购房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优惠。

15.项目推介服务。持卡人优先受邀参加市内各级、各部门组织的人才政策推介、交流联谊等活动,优先获得相关企业创新创业项目需求汇编,优先享受重点对接交流项目推介服务。

16.子女教育服务。持卡人子女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根据个人申请,按照属地原则和就近入学原则,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落实。

17.社会保险服务。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到我市居住,可按规定优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持卡人配偶、子女未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18.休假疗养服务。持卡人可按照相关政策参加市、县两级组织的专家休假活动。

19.政策规定的其他服务。

(二)“金卡”持卡人还可享受以下服务:

1.人才专员服务。持卡人享受政策咨询、项目申报、事务协调、信息通报等人才服务专员个性化服务。

2.交通出行服务。持卡人及随行人员(限3人)在市内乘坐飞机、火车时可享受贵宾通道及贵宾室服务。

3.优诊服务。持卡人可享受定点医院门诊、急诊、住院等绿色通道服务,以及特需门诊就诊、优先入住病房、安排专家会诊、建立健康档案等优先医疗服务。每年为持卡人免费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4.购房便捷服务。外籍持卡人和户口未迁入襄阳的持卡人,可在工作地购买自住商品住房1套,不受户籍和社保、个税缴纳时间限制。持卡人购买首套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提高到个人最高限额的2倍。

5.商旅文体服务。持卡人在市内政府采购协议酒店入住,可按政府采购协议价格支付费用。持卡人可凭卡在市内公共图书馆借阅书籍,免押金,可免费使用市内公办文化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可免费或低收费使用纳入中央财政资金补助范围的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可免费观看市直文艺院团演出。本人及1-3名陪同人员游览市内国有A级以上旅游景区免门票。

6.政策规定的其他服务。

【申报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人才中心:0710-3605073

【政策依据】

《襄阳市“襄才卡”实施办法(试行)》

 

襄阳市人才分类政策服务清单

博士研究生

1.市区企业和市直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每人发放18万元生活补贴(分3年,按月发放)。

2.来襄求职应聘期间免费入住人才驿站;入职后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配租面积不超过130㎡,租金标准低于市场价格。

3.在襄阳市区购买商品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12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经认定符合要求的,可按照购买时市场价的80%购买人才公寓;为襄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可赠予人才公寓的共有产权。上述三种保障政策不重复享受。

4.子女就读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根据个人申请,按照属地原则和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

5.入选隆中青年英才计划,培养周期最高为5年,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产业领域人才每年资助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人才每年资助3万元,并在科研立项、导师指导、培训锻炼、成长晋升、荣誉激励等方面给予支持。

6.在襄申报入选国家、省级重大人才工程(计划)的,分别按照国家、省资助金额2倍、1倍给予资助;在襄申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以及湖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按照实际获奖金额2倍、1倍给予奖励。

7.入选“襄阳杰出人才”“襄阳优秀人才”的,分别奖励20万元、3万元。

硕士研究生

1.市区企业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和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每人发放7.2万元生活补贴(分3年,按月发放)。

2.来襄求职应聘期间免费入住人才驿站;入职后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配租面积不超过130㎡,租金标准低于市场价格。

3.在襄阳市区购买商品房且为首套住房的,一次性发放8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经认定符合要求的,可按照购买时市场价的80%购买人才公寓;为襄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可赠予人才公寓的共有产权。上述三种保障政策不重复享受。

4.入选隆中青年英才计划,培养周期最高为5年,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产业领域人才每年资助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人才每年资助3万元,并在科研立项、导师指导、培训锻炼、成长晋升、荣誉激励等方面给予支持。

5.在襄申报入选国家、省级重大人才工程(计划)的,分别按照国家、省资助金额2倍、1倍给予资助;在襄申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以及湖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按照实际获奖金额2倍、1倍给予奖励。

6.入选“襄阳杰出人才”“襄阳优秀人才”的,分别奖励20万元、3万元。

全日制本(专)科生

1.市区企业全职引进的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发放3.6万元生活补贴(分3年,按月发放)。

2.来襄求职应聘期间免费入住人才驿站,入职后可申请合租人才公寓(人均配租面积不超过70㎡,租金价格低于市场价格)。

3.在襄阳市区购买商品房且为首套住房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一次性发放6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经认定符合要求的,可按照购买时市场价的80%购买人才公寓;为襄阳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认定后可赠予人才公寓的共有产权。上述三种保障政策,不重复享受。

4.在襄申报入选国家、省级重大人才工程(计划)的,分别按照国家、省资助金额2倍、1倍给予资助;在襄申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以及湖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按照实际获奖金额2倍、1倍给予奖励。

5.入选“襄阳杰出人才”“襄阳优秀人才”的,分别奖励20万元、3万元。

各产业链需求表(最终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