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研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禹秋成作者:发布时间:2025-05-14浏览次数:10

各位导师

根据《南开大学研究生助研津贴管理办法》南发字〔2023〕98号)规定,现将助研岗位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

各单位以设立助研岗位时制定的本单位助研津贴管理办法为依据,组织已提供助研津贴的导师为其所指导的研究生开展岗位考核、组织部分尚未提供助研津贴的导师增补助研津贴及为其所指导的研究生开展岗位考核。

二、考核注意事项

1.导师当年提供的助研津贴总额需全部发放给研究生。如有尚未发放的金额,可以在本次考核期进行补发。需提交材料为:附件2《助研津贴明细表》、南开大内转单。

2.为发挥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重要作用,尊重导师在所指导的研究生中差异化分配助研津贴的权利,导师可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奖勤罚懒”的原则,重新调配每名在岗研究生助研津贴的发放金额,以调动研究生参与导师课题的积极性,但最高浮动比例不得超过30%。

3.学校已于上学期发放导师提供助研津贴额度的一半,此次考核结果仅作为本学期助研津贴的发放依据;学校助研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后,将依据各单位考核结果统一发放本学期助研津贴。

4.部分尚未提供助研津贴的导师需增补发放助研津贴的,可参照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工作通知流程进行导师-学院-学校转账,进行增补。

5.如有担任助研岗位研究生出现违反相关文件规定的情况,需停发、少发助研津贴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相关导师需向本单位助研工作小组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助研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助研工作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少发、停发相应的津贴将滚动计入并抵扣该导师下一学年应提供助研津贴的相应金额(如为特殊助研津贴,不滚动计入)

三、材料上报

各单位助研工作小组组织需要变更、增补、停发少发助研津贴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导师完成《南开大学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变更表》(附件1),并于20255月20日前将《变更表》纸质版、如涉及金额增加还需要附转账单送至八里台校区生物站A103-2办公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导师提供助研津贴情况报校助研工作小组审定,研究生院根据审定意见,视情况对未提供或未足额提供的,削减学院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取消导师下一年度招生资格,故请各单位督促相关老师切实完成好此项工作。

联系人:禹秋成,电话:022-23508242

附件1:南开大学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变更表.doc

附件2:南开大学2024-2025学年度导师提供助研津贴明细表.xls

南发字〔2023〕98号关于修订《南开大学研究生助研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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