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财政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5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报和审核
(一)申报条件
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5年毕业生(含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学生),未能在9月1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但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5年毕业生,务必要在9月1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在2026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详细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5版),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二)申报流程
1. 请学生于9月1日前按照附件3的流程完成基层就业申报。
提示:填报应缴学费金额和实际缴费金额需和我校财务部门确认(南开大学公众号查询或拔打电话23500073)。
2. 学院于9月3日前完成线上审批流程:
(1)按照附件4的流程完成注册全国学生资助身份获取基层就业系统权限流程(注册网址:https://bg.xszz.edu.cn/),注册邀请码为:1683703281958。注册过程中需要完成高校审核环节,审核通过后负责老师可再次登录该系统按照附件2流程授权基层就业系统。(去年已经注册过的直接用原有账号登录即可。
(2)按照附件2基层就业系统操作流程完成基层就业学院审核环节(网址:https://jcjy.xszz.edu.cn/)。
(3)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选择由两位老师分别注册两个账号进行本科生、研究生的基层就业工作的线上审核,也可以选择一位老师同时进行本科生、研究生的基层就业工作线上审核。为了方便联络确认审核进展,辛苦各位负责老师在6月15日前,将姓名和联系方式填写在下列共享文档 https://nankai.feishu.cn/wiki/QKoowdm6CiT1SWkiddwc2l7Jnef?from=from_copylink
3.学院批量打印学院初审通过的材料于9月5日前送到两校区就业中心(八里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4,津南校区大通学生活动中心E302),批量打印说明可见附件2第15页。
4.学校完成审核工作。
(三)注意事项
1.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高校向毕业生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在2025年毕业生离校前,将相关政策提前宣传到位,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准确知晓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要引导学生在申请过程中诚实守信,对学生咨询的问题应严格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解释。
2.请学院根据政策文件和提供的审核说明(附件1),认真审核学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努力提高审核质量,坚决杜绝未经认真审核直接通过的行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点提示)!
二、2024年毕业生申请复核
(一)面向对象
已于2024年在基层就业系统进行申请,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4年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
(二)工作流程
请学院登录基层就业系统,点击左侧“基层就业申请”-“申请名单查看”部分查看2024年毕业生的申请通过情况。提醒未通过审核的2024年毕业生可于6月19日前在系统的“2025年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完成信息填报,修改或补充相关信息,请学院于2024年6月23日前完成院级审核工作。
待中央审核后,复核通过学生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申请填报在职在岗确认信息,并于9月3日前完成院级审核。
学生端的就业复核审核系统使用说明可参见附件3。
学院端的就业复核审核系统使用说明可参见附件2、附件4。
三、往届毕业生补偿代偿在职在岗确认
附件5为2023年、2024年申请基层就业且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单,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需要做好2023年毕业生第二次及2024年毕业生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工作。
为减轻学院工作压力,学校前期已经建立了微信群会通知相关学生于6月25日前按照附件3中往届毕业生补偿代偿在职在岗确认流程做好相关工作,请附件5涉及学生的学院于6月27日前登录基层就业系统按照附件2中的补偿代偿在职在岗确认审核流程做好学院审核相关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涉及学院应及时提醒相关毕业生进行在职在岗确认,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确保不漏一人。对于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按照审核标准说明重新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且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2.在系统操作中,正常在岗的学生应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学生应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可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离岗学生可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在职在岗确认”模块仅限2024年毕业生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和2023年毕业生申报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2023年毕业生补充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在“基层就业补录”—“在职在岗确认”模块进行。
四、2023及以前年度毕业生补充在职在岗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职在岗确认的2023及以前年度毕业生,可在系统补充申报在职在岗确认。毕业生于9月1日前在“基层就业补录”—“在职在岗确认”模块补充提交在职在岗确认信息,学院于9月3日前完成院级审核。
2025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涉及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报和审核、2024年毕业生申请复核、往届毕业生补偿代偿在职在岗确认工作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且一旦错过相关时间节点无法弥补,烦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提醒好相关学生并及时进行审核。
联系人:张春珍022-85358075
附件:1.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5版)
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教师端操作手册
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4.学院注册全国学生资助身份获取基层就业系统权限流程
5. 2023、2024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汇总表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5年版).pdf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2025年6月10日